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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看見P和前女友在臉書上的po文,覺得有趣。

兩人同時對於英國藍有深刻的記憶。

所以討論後一起po出來。

 

我跟P說,其實有點羨慕。

羨慕好好分手之後,還能好好當朋友。

P說,當然中間過程也有不容易的部分,畢竟也是認真對待的一段感情。還是會痛,會失落。

 

我很少後悔過什麼,但我卻後悔過,當時半開玩笑又衝動的說要追他,短暫的在一起後,變成莫名其妙的朋友,最後連朋友都不是。

 

於是就會想著,如果未來開始了一段新的關係,卻沒有結果,然後還失去了一個朋友,好不值。

或者是衝動的踩了油門,結果,可能之後沒辦法當朋友。

值不值呢?

 

到底這種事情,能不能拿來,衡量?

 

甚至也會想著,如果真的喜歡了,可以喜歡一輩子嗎?

愛一輩子啊…像愛神那樣?

 

其實一直記得看過的一段文字:

「婚姻的基礎不是相信彼此的愛,而是相信神對我們的愛。婚姻不是要神給我們多少祝福,而是我們將自己有多少奉獻給主。」

 

明知道要更認真專注在神身上,不過還是很需要時間的。

開始認真讀了書,希望也能有幫助。

 

我想要再更成熟,更成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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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かそ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